沈葭月说着打开了一扇衣柜门,里面挂着几件这个年代时兴的连衣裙。
土拨鼠白了她一眼,“瞧不起谁呢!叔叔我可是万能小能手!”
“又占我便宜!”
她从衣柜里挑了一条白色碎花裙,自顾自往卫生间里走去。
“乖鼠鼠,我先洗个澡换身衣服。你帮我去外面收点蔬菜瓜果吧,我等一下带出去。”
土拨鼠听话地从屋里拿了一个箩筐出了屋子。
沈葭月很快洗完澡,换上了裙子。
看着镜子里焕然一新的自己,沈葭月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了。
镜子里面的女孩肤白貌美,唇红齿白,身上的碎花连衣裙将她的身材展现得十分完美。
这还是那个皮肤黝黑的自己吗?
之前和奶奶生活在热带的乡下,皮肤本就晒得很黑,回到边区又晒出了高原红。加上她身材纤瘦,穿着那不合身的大红嫁衣,那感觉真的是一言难尽。
难怪林志军会不喜欢自己,而喜欢罗春华。换做任何一个颜狗,大概也都会选罗春华那样的吧?
罗春华老家在一个四季如春的地方,生活在这种地方的人皮肤自然水嫩白皙。罗春华本身也爱美,为了能钓个金龟婿,更是在自己的外貌,身材上不遗余力打造。
所以这也才有了罗春华第一次来部队探亲,林志军就对她一见钟情了。
也是从那以后,林志军便对罗家开始各种献殷勤。
什么全国的粮票,肉票,布票等等,统统都往罗家塞。
毕竟他吃喝都在沈家,那些东西对他来说也算物尽其用了。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东西,罗春华吃得白白胖胖,穿得光鲜亮丽。
而沈葭月从小跟着奶奶生活节俭惯了,回来也并未注重这些。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不上辈子她就惨败了吗?
现在她有了这灵泉空间,以后还有她罗春华什么事。
前世罗春华处处压她一头。
她和林志军结婚一年后,林志军便说服父母,让罗春华以他干妹妹的身份,住进了沈家。
那个时候罗春华挺着大大的孕肚,因为她赋闲在家,所以林志军便理所当然让她当起了照顾罗春华的老妈子。
孩子生下来以后,罗春华要工作,照顾孩子的事情再次落在了她这个无业游民身上。
也是从那时候起,两人每天在家属院出双入对,仿佛他们俩才是一对。
想到前世的那些事情,沈葭月就忍不住想抽自己两耳巴子。
好在重生后她长脑子了,不然她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老天爷给的重生机会。
很好!林志军你个颜狗,从今天起,本姑娘要让你每天都把肠子悔青一遍!
扛起土拨鼠摘的新鲜蔬菜瓜果,沈葭月出了空间。
此时父母已经去上班,家里除了她没别人,正好方便她把这些东西放到厨房去。
放置好那些蔬菜瓜果,沈葭月又回了自己的房间。
她没记错的话,几天之后部队医院要公开招聘两名医生和一名护士。
前世她本想去应聘护士这个岗位,结果林志军却说罗春华没有工作,罗家人生活困难,罗春华比她更需要这个工作岗位。让她把这个机会让给罗春华。
她当时一门心思只在林志军身上,于是想也没想便答应了。
也因此,她后来就变成了林志军口中那个整天无所事事的无业游民。说她连罗春华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