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跟小编咨询《恋爱后,我成了乐坛天王》这本书在都市日常小说里面属于什么水平,今天就来跟大家唠唠。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高卧北”,主要故事围绕主人公唐一敖江心月展开,目前连载中,更新了120045字,最新章节第57章 好吃得想哭。接下来给大家详细介绍!这本书又名《我有外挂女友,七首神曲横扫乐坛》。
一、作品简介
热门网络小说恋爱后,我成了乐坛天王是著名作者高卧北的最新佳作,主角是唐一敖江心月。主要讲述了:“江心月,再不走连汤都不剩了。”唐一敖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将近十二点半。江心月停下笔,轻咬着下唇,不知如何回答。没有人规定同桌要一起吃午饭。以往的时候,她几乎都是一个人去食堂,然后回寝室或教室午休。像……
二、书友评论
北哥,第三十五章的章节名,也是我想对你说的话哦
还是熟悉的刀子,小月儿不出意外的话已经不在了。作者你是懂刀子的,不过你可不可以让小月儿活着啊!因为我的高中时期也遇到过这样一位“小月儿”求你了作者大大快哭了
三、作品赏析
“江心月,再不走连汤都不剩了。”
唐一敖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将近十二点半。
江心月停下笔,轻咬着下唇,不知如何回答。
没有人规定同桌要一起吃午饭。
以往的时候,她几乎都是一个人去食堂,然后回寝室或教室午休。
像个小透明,孤零零地行走在校园。
现在却突然冒出来一个厚脸皮男生,要缠着她一起吃饭,让她有些失措。
他图什么呢?
江心月有自知之明,虽然说不上丑,但也不算很漂亮。
她很瘦,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
或许是营养不良,头发有些干枯发黄。
也不像别的女生会打扮,成天穿着旧衣服。
给人的印象,就是个只知道学习的闷葫芦。
总而言之,她绝对不相信,唐一敖搬来跟她当同桌,是贪图她的美色。
女生心里还在纠结,男生已经不耐烦。
“快点走,我饿得不行了。”唐一敖夺过江心月手里的笔,盖上笔帽。
“好吧!”江心月妥协了。
她不是个很有主见的人,为了照顾他人感受,经常掩盖自己的真实想法。
今天同意跟唐一敖当同桌,已经是难得的勇敢。
两人走出教室,暖暖的阳光洒下来,为他们的头发镀上一层金边。
春风送来一阵花香。
唐一敖个子很高,江心月只到他的肩膀。
她走路时低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到了食堂门口,不小心被台阶绊了一下。
唐一敖及时拉住女孩的胳膊:“小心一点,一直埋着头干嘛?”
江心月慌乱道:“谢谢。”
然后轻轻挣脱了胳膊,心中小鹿乱撞。
走进食堂,江心月端着餐盘,自然而然去了素菜窗口。
那里的炝炒凤尾很便宜,量大管饱。
所谓的凤尾,其实就是莴笋叶子,在很多地方都是没人吃的。
“喂,你去那干嘛?”唐一敖喊道。
江心月不回答。
她知道唐一敖想请她吃饭,但不敢轻易接受,怕欠了人情还不上。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唐一敖来到特色菜窗口,豪气地将饭卡往案上一拍。
“阿姨,我要这个这个这个,以及这个!”
当唐一敖端着堆成小山的餐盘,来到江心月对面坐下,江心月吃了一惊。
“唐一敖同学,你饭量这么大?”
唐一敖指着小炒牛肉丝,装出可怜巴巴的样子:“江心月,我不吃牛肉,你帮帮我。”
江心月不解:“不吃你买来干什么?”
“我看花眼了,以为这是小鸡炖蘑菇。”唐一敖张口就来。
江心月只是腼腆,又不是傻,当然知道他在鬼扯。
继续低头吃莴笋叶,像只小兔子。
唐一敖继续哀求:“这么多我真的吃不完,不然一会儿倒掉很可惜,浪费粮食是可耻的。”
这句话点中了江心月的死穴。
穷人家的孩子,最见不得糟蹋粮食。
唐一敖敏锐地捕捉到江心月的眼神松动,将牛肉丝全拨进了她的餐盘。
“别给我这么多,我吃不完。”
“好好好,那我帮你吃点这个青菜。”
唐一敖不认识莴笋叶,将所有绿色带叶子的蔬菜,统称为青菜。
放进嘴里嚼了嚼,一股微微的苦味泛起。
要不是当着江心月的面,一定会一口吐掉。
这玩意儿能好吃?
“江心月,你干嘛不吃肉?”
“我不喜欢。”
唐一敖发现,江心月与他面对面说话,脑袋一直偏向左边。
就是为了将下颚那一抹晚霞,隐藏在衣领里。
反倒有些欲盖弥彰。
“我觉得你那个挺好看的。”唐一敖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
“哪个?”江心月没反应过来。
唐一敖用筷子,指了指她的下颚。
江心月的脸,唰地一下涨红了,眼泪在眶里打转。
小时候,因为这个胎记,她被同学们嘲笑过很多次。
心酸往事,一下子涌上来,冲开了泪腺。
“对不起。”唐一敖慌了神。
“我说的是真心话,这个一点不影响你的颜值。”
“反而我还觉得挺别致的,好多人为了与众不同故意去纹身。”
“一定是上帝觉得你太可爱,才在你出生的时候,亲了一口吧!”
这种说法,一听就是哄小孩子的。
不过在江心月心底,还是有一丝暖意流过。
至少对面的男生,是真的用心在哄她。
唐一敖摸了摸口袋,起身去旁边的自动售货机买了包纸巾,抽出一张递了过去。
他没有说假话,而是真心觉得,那抹晚霞还挺别致。
江心月接过纸巾,擦了擦眼角,继续埋头吃饭,不再吭声。
唐一敖搜肠刮肚,讲起了无聊的冷笑话。
冷得像冬天的冰淇淋,让人直哆嗦。
江心月憋了半天,终于破涕为笑:“好了好了,我又没怪你什么。”
或许是平日生活太单调,总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回教室。
现在有了这么一个聒噪的同桌,感觉也不是太坏。
透过刘海的缝隙,江心月偷瞄了唐一敖几眼。
他五官匀称,线条硬朗,听说将来想当歌手或演员,外形条件倒是不错。
要是他以后成为万众瞩目的大明星,也许只能隔着屏幕看他了。
唐一敖的手指白皙修长,指尖长着老茧,是自幼弹吉他的成果。
江心月看到他的手,又没来由地自卑起来。
三年前,她是从老家小镇的初中,考上城里的重点高中。
进了学校,认识了城里的同学,才发现别人有各种各样的特长。
绘画、舞蹈、弹钢琴、拉小提琴……
她除了读书以外,好像什么都不会。
尽管字写得挺漂亮,也不是正经的书法,只是自己琢磨的江湖体。
这种孩子,就是俗称的小镇做题家吧!
三个月以后毕业,大家应该就再也不会有交集了。
吃完饭以后,两人走在回教室的路上。
唐一敖双手插兜,迈着大长腿,装作自然地开口:“江心月,我听说你跟三班的萧雨涵是朋友,能不能介绍我跟她认识?”
江心月差点一脚踩空,身子歪了一下。
她终于明白,唐一敖又是换座位,又是请吃饭,原来是这个目的。
短暂的失落过后,又释然一笑。
不然呢?
难道这种校草级别的帅哥,还能喜欢你不成?
江心月,你清醒一点。
小说《恋爱后,我成了乐坛天王》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