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跟小编咨询《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这本书在年代小说里面属于什么水平,今天就来跟大家唠唠。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良辰美景111”,主要故事围绕主人公公孙十年黎清歌展开,目前已完结,更新了316623字,最新章节第150章 番外 一生唯爱一人。接下来给大家详细介绍!这本书又名《美女知青被读心后,女主被退婚了》。
一、作品简介
热门新书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是由著名网文作者良辰美景111所著的小说,主角是公孙十年黎清歌。主要讲述了:这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黎明把两个女儿嫁出去的第三天,安凤兰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这件事。黎欢和黎乐可是她亲生的,她从小疼到大的,没想到两天的功夫就被这个狗男人给嫁出去了。据说男方条件非常差,还打老婆,听……
二、书友评论
女主的性格真的很好,感觉像三伏天喝冰镇汽水一样爽,她不会烂好人,也不会因为知道剧情就随随便便去报复谁,或者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小说里的土著都只是一些纸片人之类的,这本书的女主是个爱憎分明的人,不是那种明明很强前期却要各种被刁难不反抗非得最后才还回去,那种真的让看的人都觉得憋屈,更有一种是最后大结局的时候居然选择原谅伤害自己或者是家人的人
太好看了,女主的性格我喜欢的杠杠的,也不狂,也不飘,作者的作品太棒了
你的才华,着实让人佩服,这与你的不懈努力,有着必然的联系,写的非常好看,这清歌是所有女性的理想型,又能保护自己又能保护别人偷笑
三、作品赏析
这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黎明把两个女儿嫁出去的第三天,安凤兰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这件事。
黎欢和黎乐可是她亲生的,她从小疼到大的,没想到两天的功夫就被这个狗男人给嫁出去了。
据说男方条件非常差,还打老婆,听得安凤兰心疼死了。
她疯了一样要去找黎明算账,安外婆和儿子两个人合力竟然都拉不住她。
安凤兰在院子里拿了把菜刀就跑了,看的安外婆头发晕,要命啊,女儿拿着菜刀不是要去砍人吧?可千万别出人命啊。
她和安凤兰哥哥在后面追了出去。
“黎明你这个龟孙子,给老娘出来。”
安凤兰气坏了,已经开始口不择言。
她进了院子就开始口吐莲花,把黎明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引得周围邻居都出来瞧热闹。
“你这个疯婆子,闹什么?”
黎明看到她就想到头顶绿油油的帽子,语气都变得不善起来。
安凤兰抬手指着他:“我问你,你把两个女儿嫁哪里去了?”
黎明眼神闪烁:“我怎么知道,那两个女婿是哪里人我也不清楚。”
安凤兰气的拿着菜刀就要砍:“作孽啊,我好好的两个女儿让你推进了火坑,王八蛋,我砍死你。”
看热闹的人一看要出人命来,慌忙来劝,拉住了她的胳膊,黎明狼狈的躲闪,头发被削掉了一片,看着蛮滑稽的。
他羞恼成怒,也没了刚才的心虚,梗着脖子嚷道:“你个疯婆子想干嘛,那也是我的女儿,我能不疼她们吗,不过是给她们找一个好归宿,你就要死要活的,我告诉你,别太过分了。”
“呸!”
安凤兰有苦难言,没法当着众多人的面说出黎欢和黎乐是野种的事。
“啊……我跟你拼了!”
安凤兰挣脱了众人,挥舞着菜刀就要来砍人。
“住手!”
安外婆和她的哥哥及时赶到,一边一个拉住了她,还好,他们来的及时,没出人命,要不然她大孙子以后找媳妇都困难。
“哐当……”
菜刀掉到地上,安凤兰趁他们愣神的功夫,扭头就跑。
女儿就是她的命,这狗男人既然不想好,那就鱼死网破吧。
黎明若有所思的望着她的背影,那是他们厂子的方向,心里悚然一惊,这个疯婆子,难道她想……
【这安凤兰跑的可真快,看样子他要去厂子里举报渣爹啊,哈哈,真是狗咬狗。】
听到黎清歌的心声,黎明瞪了她一眼,他擦了把额头上的冷汗,也朝厂子里跑去。
下午,一个大新闻就在附近炸了锅。
纺织厂的工人安凤兰和黎明互相举报,说对方偷拿厂子里的布去卖,这个问题严重了可是要坐牢的,这是薅厂子羊毛的行为。
这问题太严重,厂子里的高层经过调查核实并连夜探讨,最终结果是立马报警,把他们抓了进去,并把二人开除了。
鉴于他们偷拿厂里的布太多,最终判了九年。
没了多余的人,黎清歌一个人呆在房子里非常惬意,吃空间里的东西也不怕被人发现了。
下乡的前一天,她把房子以两千元的价格卖了出去。
加上空间里的钱,还有买东西花出去的,现在有2800多。
黎清歌跟买房的人说好了,今天住最后一晚。
她下乡的地方在东北的平阳市清北县柳平镇猪嘴岭大队。
还好现在是秋天,不用提着厚厚的衣服和棉被,羽绒被还在她的空间里躺着,她只需带着生活用品和换洗的衣服。
黎清歌把所有东西收拾完,装满了两个军绿色的大手提包。
还准备了一个斜挎的解放包,拿取东西方便。
厨房里的蔬菜,粮食,锅碗瓢盆,还有家里能用的东西她都收进了空间里。
黎明卧室里那个枣红色的衣柜不错,上面还带锁的,先收着,说不定以后用得上。
扫荡完了屋子,把院子里的自行车收进空间,她进了超市,里面的床上用品区放着好几张双人床呢,黎清歌在旁边拿了一条蚕丝被,往床上一躺就睡了过去。
六点钟被闹铃吵醒,超市里有一个办公室,那里可以洗头洗澡,黎清歌快速的洗了澡,吃过饭。
她又拿了几块煎好的鸡胸肉和生菜夹在馒头里,留着一会中午吃。
黎清歌家距离火车站比较近,她提着两个包步行20分钟就来到了火车站。
看了眼手腕上的女式表,已经七点了,七点半的火车,不急。
这手表是她在空间办公室的抽屉里找到的老式手表,全新的,正好适合她用。
火车站人山人海,一眼望过去全是黑白灰蓝的世界。
姑娘们都是梳着一个大辫子,或者两个麻花辫垂在胸前两侧。
也有学生头短发的,为了不打眼,黎清歌入乡随俗,也梳了两个麻花辫,黝黑发亮的辫子垂直到屁股那里,白嫩的肌肤,水汪汪的大眼睛,这张脸让人看一眼就舍不得移开视线。
不知道多少小伙子假装有意无意的看向她,而当事人却一无所觉。
“轰隆……”
火车进站,人群也骚动起来,所有人拿好行李,准备上车。
黎清歌的座位在六号车厢,她把行李放在行李架上,低头看向她的座位,那里正躺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大娘。
她一个人霸占了三个位置,旁边站了个女人闷不吭声,显然她也是被大娘占了位置的。
黎清歌好声好气的说:“大娘,请让一让,这是我的位置。”
老大娘睁开了眼,看着白白嫩嫩的黎清歌,一副好欺负的样子,理都不理她,再次闭上了眼。
黎清歌压着火气再次说道:“大娘,我现在好好跟你说话,再不起来,后果自负。”
大娘睫毛颤了颤,还是不搭理她。
“啊!!”
一阵惨叫传来,黎清歌直接坐在了老大娘地肚子上。
她刚坐下,就猝不及防的撞入一道视线之中。
那男人长的俊美无比,眸子里透着一丝不易察觉地危险气息,眼神晦暗不明,气势逼人。
【啊,要死了,这个小哥哥好帅,他一直盯着我干嘛,没见过美女啊?】
小说《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