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推热门历史脑洞小说《穿成玄德养子,哥要苟着绝地翻盘》,作者“满地是菠萝”很擅长写这个类型的小说,刻画人物性格也是一绝。这本小说主角是刘封刘备 ,目前已完结,小说最新章节第580章 后记,更新了1233809字。书荒就赶紧冲吧!这本书又名《三国:炮灰刘封逆袭之路》。
一、作品简介
强推热门小说穿成玄德养子,哥要苟着绝地翻盘,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满地是菠萝,主角是刘封刘备。主要讲述了:江夏的城郊山头的一间茅草屋里,一个系着围裙的老军厨恭恭敬敬的把一盘荆襄名菜“夹沙甜肉”放到了刘封的面前。刘封夹起一块放到嘴里嚼一嚼,只觉得口齿留香,胃口大开。兵荒马乱的年代,真心难得吃到这等美食。正欲……
二、书友评论
很喜欢,之前和作者一样总觉得“刘备伪君子,曹操真丈夫”但随着年纪增长关于这方面的判断有了明显的改观。曹操的功过我不多做评价,但是以现代价值观来说,刘备这个人的人格魅力是在太强了,一想到刘备这个人第一个出现在脑子里的词就是“仁德”,他的一生都是在为了匡扶汉室而行动,从桃园结义开始,漂泊半生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就为了剿除奸贼复兴汉室,对待手下能收的收不能收的没有大仇都会放走,对老百姓秋毫无犯,任记得看老三国的时候,看到刘备送徐庶,刘备下令砍树的时候真的被狠狠感动到了。邵烈帝不负名号,其得昭昭,其志烈烈!
观刘备生平,逃难与百姓共进退,战时与将士同吃住,三顾人才于草庐,为了兄弟之仇举国之力伐吴而舍天下,为了部下不惜家人,知人善任。这种人被称为伪君子真是不可理喻。
蜀汉的属于理想主义者的浪漫,是一群所谓傻子谱写的荡气回肠的故事,感谢作者这本书让我又感受到了那个充满浪漫充满魅力的蜀汉。
但是刘老板死了真挺伤心的 还以为在小说里能看到他能有个好的结局。
打斗中规中矩,文章字数太短,没错这是缺点。
但是,场景转换丝滑,一主线多支线并进,将战争之事描绘得生动;人物事迹安排妥当,以性格特征,以生平经历,将各名角色在历史中活化到书中,角色的结局尽人意;在攻心权谋用计中又凸显其人物性格,每场计谋显得理所当然,真正意义上做到从历史中来,人物事迹又回到历史中去。不管你喜欢魏武遗风,还是蜀汉浪漫,又或是对江东鼠辈的厌恶,都值得一看,因为本文是以蜀汉为视角当以蜀汉统一,也许会有失偏颇,将魏吴写差了,但我认为,如果势均力敌那结局也不能尽善尽美,这本书值得一看,不说了,已经期待下本书了。
祝作者后面的新书大火,其实我觉得打斗也有挺好的,但是有时侯就想写快点,随意了点,但是主要的打斗还是可以写得详细点细节可以多一点,不至于每次一刀斩于马下,当然有点夸张了,不过字数短是真的,因为我还没看爽哈哈 @满地是菠萝
神作中的神作!让我看到了一个有情有义的三国。一个璀璨群星闪耀的三国。每个人都有血有肉,也无关有没有了解过三国。只要读了仍然会被刘备之昭烈;庞统以身入局所感动。这本书真的描绘出了三国蜀汉之浪漫。那个战乱四起却每个人都为了自己信仰付出。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后世根据历史上的只言片语用自己的心还原那个支离破碎却藕断丝连的三国。历史上的人物也从不被他人定义,当时的想法如何也许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吧。
我看的比较晚,目前感觉还不错,但我想问一下,作者是不是改了很多内容?因为有好多地方评论跟内容完全不一样。什么
三、作品赏析
江夏的城郊山头的一间茅草屋里,一个系着围裙的老军厨恭恭敬敬的把一盘荆襄名菜“夹沙甜肉”放到了刘封的面前。
刘封夹起一块放到嘴里嚼一嚼,只觉得口齿留香,胃口大开。
兵荒马乱的年代,真心难得吃到这等美食。
正欲大快朵颐,忽闻不远处一声马鸣。
那是刘备的的卢马!
刘封思索片刻,遂对军厨道:
“新到此地,百姓温饱尚未解决,何故给我做这等美食?”
老军厨呵呵一笑:“玄德公特意交待,要好生照顾公子。我等具受公子义举之恩,也愿意悉心照顾公子。”
刘封点点头,他明白,原本的自己在刘备手下并不受待见,但在新野军民中却有非常高的地位和非常好的口碑。
说起原因倒有个典故。
当年一军厨上菜时,不慎将一块肉掉落在地,刘封不忍斥责,捡起来直接丢入口中。
刘备问刘封刚才所做的缘由。刘封回答:“粒米片肉来之不易,弃之可惜。士卒厨役,终日劳累,爱之有余,偶有过失,怎忍呵斥。”
这些话感动了刘备,也感动了军士们。
刘备也因此收了他做义子。
从此以后,军厨们特意研制了夹沙甜肉这道菜送给刘封,以纪念此事。
后来成了这道菜的历史典故。
他想了想说道:
“我且在这此养尊处优,且把这些肉送给军营里受重伤的兄弟,他们比我更需要。”
这让老军厨既感动,又为难。
但知道公子的脾气,流着眼泪,端着肉离开。
出了院门,正撞见刘备带着赵云走来,赶紧行礼:“玄德公……”
见军厨端肉出去,刘备未免有些诧异,问道:“此肉不合封儿胃口?”
军厨说道:“非也!公子甚是喜爱此肉!只是感念军中受伤的弟兄,让我给他们送去。”
刘备点点头,对赵云说道:“封儿真义士也!子龙,汝之义女若嫁吾之义子,也不算委屈了她们。”
赵云这才明白为何要让二女改姓,原来竟是如此,便拱手道:“是,主公!”
“走,进去看看封儿吧!”
见刘备赵云前来看望,刘封感觉有点意外,赶紧下床行礼,被刘备按住:
“封儿,伤势如何?”
“回父亲,孩儿能吃能睡,相信不日即可痊愈!”
赵云一拱手,感激道:“前日长坂坡,大公子既是救了小公子,也是救了赵云一命!否则赵云真无颜面对主公也,恐唯有以死谢罪了。”
刘封心中暗暗一喜。
看看吧,毕竟救弟之举还是大功一件,看来并没有因为自己要了一次女人而被刘备冷落,这不,带着赵云来看他了。
当即回道:“若非云叔牵制曹贼,使曹军无暇顾我,我绝不可能突围而出,真救禅弟之人,乃云叔,非我也!”
看看,这话说的多漂亮!
既承认了自己带着刘禅突出重围,又给了赵云足够的面子。
赵云心里暖洋洋的,再看刘封,莫名有了一丝亲近和感激。
大公子果真高义之士也!
又转念一想:
难道主公将二女许我做女儿,是想让我借此二女还大公子一个人情么?
若真如此,主公有心了。
想到这,赵云感动万分,心结也解开了大半。
至于二女是否受其安排,已经完全不重要。
刘备说道:“封儿,子龙将军最近收了二位义女,你既已成年,又向为父提出了娶亲的要求。我与子龙商议将此二女嫁与你,一人做妻,一人当妾。如何?”
刘封更意外了,这刘备还真给自己找女人了。
赵云义女?
没听说历史上的赵云有两个义女啊?
刘封马上想到:
是不是刘备把自己的两个女儿给了?
若是这样,系统真是给了个扯淡的建议,最终得到了相当意外的结果。
“多谢父亲……”
刘封赶紧表现出喜形于色的样子,又赶紧问道:“父亲,此二女相貌姿色如何?”
只问相貌,不问出身,这是刘封的细节。
刘备抚髯道:“皆有国色天香之姿貌。”
刘封拳捶手掌,欣然道:“如此甚好,甚好也。”
刘备笑了笑,稍稍详细的介绍了一下二女的“出身”:
“呃……她们是当年我一同僚之女,因故不能抚养,幸被子龙所救,收为义女,改姓赵氏,一个叫赵惠,一个叫赵灵,都是水灵灵的大姑娘,你要好好待之啊!”
平白无故的捡了两个美女媳妇,刘封心中大喜,赶紧拱手:“多谢父亲,多谢云叔。”
刘备点点头:“既如此甚好,可择日举行婚礼。只是新野军民刚到江夏,十万军民亟待安置,婚礼不宜大肆操办,我已托付给刘琦公子安排,一切从简从速,如何?”
这刘封能说啥?
赶紧抱拳:“全凭父亲。”
……
夏口府衙大厅,备好酒菜,挂着一些红灯笼,请来新野和江夏一些本地的族长乡绅。
关羽张飞诸葛亮都没来,但也都送上了简单的贺礼。
刘备赵云来喝了一杯酒就走了。
他们一边要安置新野十万军民,一边还要防备曹操大军来犯,自然没那么多时间参加婚礼,这不算失礼。
鼓吹响起,一个身着凤冠霞帔戴着面纱的红衣少女,在另一个身着粉色华服的面纱少女搀扶下走了出来。
刘封知道,汉朝豪门士族子弟娶亲,同娶姐妹情况非常普遍。
通常姐姐为妻,妹妹为妾。
就算无妹,有的也会带个通房丫头。
自己也得入乡随俗,不能表现出很惊诧的样子。
透过面纱,刘封觉得这两个少女颜值都应该不错。
虽然个子都不高,但身姿都很俏美。
让人不禁浮想。
期待肯定是有的,但刘封更在意的是儿女的真实身份。
是否和他猜想的一样。
拜了甘夫人,刘琦公子代做高堂,酒席过后,在宾朋的祝福下刘封和二女进了洞房。
第一次结婚,也是第一次见到两个新娘。
看着床边一坐一立的两个少女,这就是自己的老婆了?
呃……说点啥吧。
“你们多大了”
红衣少女微微行礼:“回夫君,贱妾赵氏,小名惠儿,方才及笄。”
粉衣少女还带着娃娃音:“回夫君,贱妾赵氏,小名灵儿,方才豆蔻。”
虽然感觉有点不妥。
然而,在兵荒马乱的三国年代,为了保持人口的数量,女子只要来了月事,就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
没必要穿越一次,还以前世的道德与法治标准约束自己。
“把面纱摘下来吧。”
两个少女犹豫一下,都摘下自己的面纱,然后羞答答的低下了头。
刘封眼前一亮,果然是含苞待放的美人儿。
他走上前,手指轻轻托起惠儿的脸,仔细的看。
脸色白净细嫩,稍稍有些泛黄,卧蚕凤眉,杏眼不大,但十分漂亮,挺俏的小鼻子,还有欲言又止的樱桃小口,就是嘛……耳垂稍稍大了一点,捏起来肉嘟嘟。
不过这在这个年代,这可是有大富大贵的象征。
可以说,是古风美女的典范。
她有些害羞,不禁把头微微偏向一边。
刘封笑了笑,弯下腰,在她的脸蛋上亲了一下。
惠儿小脸一红,立刻害羞的低下了:
“夫君……”
小说《穿成玄德养子,哥要苟着绝地翻盘》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