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前夜,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是由作者“貌美如华 ”创作编写的一本已完结现代言情类型小说,沈斯言陆知微是这本小说的主角,第128章 十年(大结局)是这本书的最新章节,已更新302122字。这本书又名《新婚前夜,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
一、作品简介
看小说一定不要错过貌美如华写的《新婚前夜,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主角是沈斯言陆知微。主要讲述了:闻言,陆知微耳垂微红,低着头,羞赧不自然地解释道:“我跟他,并没有过肌肤之亲。”沈斯言略觉意外。整整六年,沈锦年都没碰过她?沈斯言并不相信陆知微这话,他朝陆知微招了招手,“过来,给我检查下。”陆知微不……
二、书友评论
可以的,内容很紧凑,也很好看,可惜章节太少了,很想看到女主曝光身份,众人的反应,尤其是她姐姐和那渣男的反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写。本人比较喜欢虐渣男,打脸渣男的情节。这本书能有我想看的,只是章节太少了
挺喜欢的 重生文 男主和女主在十几岁情窦初开时在国外相遇 喜欢上了对方 后女主因为看到亲人因外交官的身份在国外暴乱时被杀害示众 大受刺激 回国被催眠了忘了国外的记忆 后来交了男友(是男主的死对头) 男主也因此萎靡不振(前世) 女主重生发现男友真面目(不过这男友是真的喜欢女主 只不过认为利益大于爱) 找到男主 和男主结婚 后来又喜欢上了男主(不过感觉这个女主这次喜欢上男主的感情线就不太自然 个人不太喜欢) 女主还有个双胞胎姐姐(最后死了)害女主 想代替女主(因为喜欢上了女主男友)我最喜欢的就是男女主在国外的那段经历 作者描写了男主虽然失明但漂亮的绿色眼睛 像那啥(我忘了)一样 就是说很好看 女主也有因为这个的缘故被男主吸引 后来两个人互生情愫 感觉就挺自然 挺喜欢这段经历的 其他剧情其实也比较老套
“他是神仙黑暗的盲人,寻不到光,给不了她需要的光照。瞎子甘愿在黑暗中沉沦,只愿他的玫瑰能得到光照跟灌溉。”
“你就像是天上的老鹰,而她,是你领地里的小白兔。”
“你错了。我啊,就是那头被驯服的鹰。”
——沈斯言
男主真惨,本来是天之骄子,结果意外导致失明,女主主动撩拨偷吻又给了成年就在一起的承诺,结果被催眠后只失去跟男主在一起这段时间的记忆,男主想等她成年再去找她,结果女主在17岁时爱上男主最痛恨的死敌私生子弟弟,为了女主的幸福,男主放弃了复仇放过死敌放弃了身份自我放逐直接摆烂,还要打听女主的情况,听到的都是女主跟死敌恩恩爱爱的消息,哪怕心如刀绞,还是继续关注女主。。。。。。
女主跟死敌恩恩爱爱六年,除了最后一步上床,做尽了恩爱情侣卿卿我我的事,跟男主在一起也延续着她跟死敌的日常,比如在病床前说的“我会一直陪着你”,做的事说的话都跟与死敌在一起时一模一样,死敌就是这么认出她的。。。。。。膈应死了,虽然重生文大部分都是这样的套路,女主前世都是爱渣男当舔狗最后死了才悔恨,嗯,所以我现在连看重生文都要挑那种前世也爱男主,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没表白没在一起,或者跟渣男很纯洁的那种
怎么说呢,挺好的,遇到我喜欢的男主和女主,看到男二想要霸王硬上弓的时候,我超级生气!!!那个时候我都想好小作文给作者了!后面我才耐心看看,发现没有,虽然剧情挺短,而且男主妈妈抱错人这个我觉得不是很完美,希望作者再接再厉吧!
三、作品赏析
闻言,陆知微耳垂微红,低着头,羞赧不自然地解释道:“我跟他,并没有过肌肤之亲。”
沈斯言略觉意外。
整整六年,沈锦年都没碰过她?
沈斯言并不相信陆知微这话,他朝陆知微招了招手,“过来,给我检查下。”
陆知微不是年少无知的小姑娘,她都24了,能猜到沈斯言所谓的检查,具体指些什么。
她感到不堪。
她深爱着沈锦年,这些年,她洁身自好,一直想在新婚夜那天,将自己完整地交给自己最爱的男人。眼下却要像献蛋糕一样将自己献给沈斯言,陆知微怎么不委屈呢?
可,即便心里有着无限委屈,眼眸中也聚满了泪水,但陆知微还是驱动着僵硬的双腿,去到了沈斯言这条毒蛇的身旁。
舍不得鞋子套不着狼,陆知微没有拒绝的权利。
沈斯言早已伸手,就悬在空中。陆知微犹豫了下,便主动握住沈斯言的手。
沈斯言扣住她纤细的五指,一把将她拉扯入怀。
猛地跌坐在一个陌生男人的怀里,陆知微感到局促不安,也感到羞怒。
但她没敢动。
沈斯言没有做任何前戏,直接将手伸进她的裤腰,拉开了片薄而软的布料。
做这件事的时候,他面无表情,眼睛都没眨一下。
他是真的铁石心肠。
但,就在他正准备做检查时,突然察觉到有几滴热泪落在他另一只手的手臂上。
温热的眼泪,并不烫人,却让沈斯言心里烦躁。
沈斯言放开了陆知微,意味不明地说:“他倒是疼你。”他相信陆知微是干净的,正因为还是干净的,所以才不堪被他羞辱。
想到沈锦年那样的人,竟然六年间都没舍得碰陆知微,沈斯言稍觉意外。
但那又如何?
就像陆知微所说,即便沈锦年某一天发现了陆知雅的真面目,出于多方面考虑,他依然不会揭露陆知雅的真面目。
也许他会关起门来羞辱冷落陆知雅,但对外,他仍得给陆知雅一个妻子应有的一切。
这就是沈锦年。
一个有情义,但情义并不多的利己之人。
陆知微含着泪整理衣角,听见沈斯言说:“想嫁我为妻,可以。但我丑话说在前头,我这人,洁癖心重,尤其最厌恶沈锦年那个垃圾。”
他警告陆知微:“陆知微,若你诚心想与我合作,那么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将沈锦年这个人,彻底从你心里删除。”顿了顿,沈斯言又说:“就算是做梦,我也不希望从你嘴里听到他的名字。”
陆知微贝齿紧咬着软唇,轻轻地嗯了一声。“沈先生放心,我既然找了你,就不会做对你不起的事。”
“呵。”
“你先休息,下午跟我出国一趟。”
“出国?”陆知微下意识解释:“我的护照在陆家。”
“不需要那些东西。”说完,沈斯言就起身出去了。
他走后,过了许久,陆知微才浑身乏力地跌坐在沈斯言坐过的沙发上。
与虎谋皮,当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午间,护工做好午饭,就被沈斯言谴走了。陆知微站在二楼窗户,盯着护工离开小院,这才下楼去餐厅。
沈斯言早已在餐桌旁坐定,听到脚步声,他头也不回地说:“过来吃饭。”
陆知微面对面坐在沈斯言的对面,她心里装着事,没什么胃口。
但见沈斯言什么都看不见,也没动筷,陆知微便想起一年前在家宴上,有专人给沈斯言布菜的细节来。犹豫了下,陆知微起身走到沈斯言右侧那面坐下。
听到动静,沈斯言挑眉,手中的筷子就被陆知微拿了过去。
沈斯言察觉到她的动作,并未阻止。
陆知微拿着沈斯言的筷子,夹了些菜放进沈斯言碗里。荤素搭配均匀,分量都不多,她也不知道沈斯言在饮食方面有哪些忌讳。
夹好菜,陆知微将筷子搁在沈斯言右手边,轻声提醒他:“可以吃饭了,沈先生。”
沈斯言拿起筷子,上面还残留着陆知微指尖的温度。
沈斯言吃饭很安静,并不挑剔。将陆知微给他夹的菜全都吃掉后,沈斯言放下筷子,这才告诉陆知微:“我不能碰蟹黄,不吃芹菜,不吃香菜,不吃羊肉,不吃鳝鱼…”
他像和尚念经,一口气报出来十多样食材名。
陆知微静静听完,下意识怼他一句:“你直接告诉我,你爱吃什么吧。”
沈斯言听出了陆知微的不耐与嫌弃,他扭头‘望’着陆知微所在的位置,轻蹙眉头,语调缓慢地说:“怎么?这就开始嫌弃我事儿多了?趁合作还没开始,你大可一走了之。”
陆知微:“…”
不,她不能走,她得像块牛皮糖紧紧挨着沈斯言。
“我知道了。”陆知微立马端正了态度,亲切和善地说:“等我买了新的手机,我会给你做一个专门的文件档案,会将你喜欢的,讨厌的,憎恶的,都写下来。”
见陆知微如此识趣,沈斯言这才愉悦了些。“别的么,都不重要,只一点,沈锦年跟沈恒安,那是我最讨厌的东西。以后,给我离这两个东西远点。”
沈锦年陆知微很熟,但沈恒安…
陆知微微微睁大了眼睛,那不是沈斯言的父亲吗?
“你们沈家,有你不讨厌的吗?你提前跟我说说,我以后多注意。”沈家是个大家庭,沈斯言有姑姑伯伯,堂兄弟妹跟表兄弟妹一大把。
陆知微以前跟他们走得都比较近,还加了沈家的家人群。
不过,沈斯言并不在里面。
他一个瞎子,几乎不玩手机。
沈斯言说:“其他的,都不重要。”
“我明白了。”
吃过午饭,沈斯言去那间小佛堂听佛乐,还不许陆知微自己去偷懒。
陆知微站在摆满了各类神仙神像的佛堂里,娇躯绷直,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
沈斯言这是什么怪毛病?
他是捅了神仙窝吗?
把这么多神仙请回来,也不怕他们打架?
沈斯言让陆知微在茶几上坐下,递给她一只狼毫笔,交给她一个任务:“五天内,将这本心经抄写好。”
陆知微握着狼毫笔,盯着桌案上那本楷体繁写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人都傻了。她听说过沈斯言信佛的事,但她没想到嫁给沈斯言的第一步,是为他手抄经书啊!
她儿时被父母逼着练字帖也就算了,成年了还要被沈斯言逼着抄心经,她上辈子是做了什么杀人放火的事?
小说《新婚前夜,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试读结束!